**************(分隔线)何倩如看着面前的电脑,网络银行显示账户上刚刚有400万澳元的进账。
对面这个女人真的一点都不会浪费时间,什么都准备好了,律师起草的转让文件就等着自己签名了。
何倩如此时反倒镇定下来,反正钱已到手,到时候啥法律文件的都他妈玩儿去吧,姑奶奶早就离开这个傻逼国家了。
此时就等着和江川汇合了。
但是要不要去和他汇合?自己独吞这笔钱就此跑路,岂不是更好?但是想归想,她知道自己根本没本事做到。
自己独吞之后跑到哪儿?能那么容易离开澳洲吗?今天之内赵谦程不回来,事情必定曝光,到时候自己肯定会被通缉。
自己能在一天之内离开澳大利亚?而且江川发觉自己背叛,正好把一切黑锅推到自己身上,他绝对有这个能力!自己还能在跑路途中再去警察局辩解不成?
自己本来就是共犯!不过自己进去了,江川难道就不怕自己把他供出来?何倩如突然发觉自己甚至不知道江川这名字是不是真的,而他到底是不是缅甸华侨自己也完全不清楚。
他的一切,包括身份家庭一切的一切,都是他自己说的。
要么干脆假戏真做,回家就说赵谦程已经被撕票了,钱没能送出去,然后报警,自己装成受害者。
但是万一江川还没杀赵谦程呢?万一赵谦程又活蹦乱跳的回来了呢?而且警察也不是傻子,自己的言行前后不一,他们肯定会怀疑。
而且江川如果知道自己的背叛,会不会放过自己都是不确定的事。
唯一肯定的是,他既然敢绑架赵谦程,肯定不会顾忌对自己下辣手。
想来想去,不管自己想不想独吞这笔钱,不管江川是否可靠。
何倩如发现自己已然深陷泥潭,根本择不干净了。
她想了很久,考虑了各种情况,骇然发觉现在自己面临的情况始终都是只有一个选择,只有相信江川。
自己怎么就突然落到这种境地了?原本自己以为钱在手就掌握着主动权,但是她发觉这钱自己似乎不能花一分。
而且主动权始终掌握在别人手中。
这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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