麦。
她和姜宁住同个屋,两人面对面站着,无声对视,各自从双方眼里看到了敌意。
一个眼神就能分辨出她们是竞争对手。
陆烟直接问道:“你和庄言是什么时候认识的?”
姜宁毫不避讳说道:“很早,我认识他的时候才七岁,两家隔得近,我们一起上学读书,一起吃,一起睡,他奶奶对我很好,说起来,我跟他差点就定了娃娃亲。”
所以那句“青梅竹马”她并没有夸张。
俩人如同坐在谈判桌上,都在试探对方手里的牌,谁先亮出底牌,谁就先输。
为了赢,可以诈骗可以示威恐吓。
姜宁是在宣告她的主权,也是在向陆烟示威:庄言是我的人,我和他认识的时候你还不知道在哪。
“你也说了,是差点。”陆烟转身坐在椅子上,翘着腿,她虽坐着,但气势不减,微微抬头看向姜宁时,一如既往的高高在上。
不过是虚晃一枪,不足为惧。
“差点”这个词,真的太糟心了,差点在一起,差点结婚,差点得到他……往往在人即将触碰希望时给人重重一击。
“差点”还代表着无法说出口的遗憾。
“我和庄言谈过恋爱。”
陆烟是不容小觑的对手,姜宁决定让她知难而退。
她喜欢庄言,知道喜欢一个人的眼神是什么样的,她在陆烟的眼睛里就看到了。
陆烟没有感到意外:“谈过又怎样,你们不也分手了吗?这只能说明,当初你不够爱他,如果你真心爱他,又怎么会舍得放手?”
姜宁脸色一白,想要反驳,但又不知道该如何说。
她本想让陆烟知难而退,没想到先乱了阵脚的人会是她。
这还没完,陆烟继续说:“姜小姐有没有听过这样一句话,合格的前任就该像死了一样,你认识庄言的时间是比我早,但感情又不是先来后到。”
姜宁握紧拳头,指甲深深掐紧肉里,她强装镇定:“我和他是分手了,但不代表不能和好,我和他是彼此的初恋,而初恋最难忘,倒是你……听安欣容说,你是夏晚的小姨,相比之下,你才是最没资格的那个吧。”
陆烟眼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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